最優質的徵信社公會推薦

離婚仍同住 2年內可分剩餘財產
問:
多年前靠妻子向親友借錢買房子,故登記在妻子名下。婚後我賺的錢都交給妻子清償房屋欠款。後來兩人離婚,沒有分配房產,至今三年多。為 了小孩我仍跟妻子住,請問妻子可以強迫我搬家嗎?另我有數百萬元退休金存在私人帳戶,幾年前被妻子改名拿走,離婚後,妻子推說存款都用 完,可要求她還錢嗎?
徵信社公會推薦答:
如夫妻已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在法律上兩人婚姻關係消滅,即無親屬關係,更沒有扶養義務,加上房子所有權人並不是他,因此前妻可 依據《民法》規定,訴請遷讓房屋,也就是請他搬家。
|